| 金秋十月,洱海碧波荡漾,水体清澈。在蓝天、白云、渔船的衬映下,犹如一幅美丽的风景画。据监测,目前洱海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已提前一年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洱海水质要恢复到Ⅲ类”的目标。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由于各种原因,洱海面源、内源污染日趋严重,洱海水质一度呈下降趋势。继1996年洱海全湖性“蓝藻”暴发以后,2003年,洱海再度出现大规模的“蓝藻”。特别是7、8、9三个月水质下降到Ⅳ类。在9月召开的省政府大理城市建设现场办公会上,把实施洱海保护和污染治理列为大理城市建设的首要工程。明确要求,保护好洱海是大理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切规划、建设和开发,都必须服从于洱海的保护,凡是不利于洱海保护的,要一律停止。同时,必须切实加大保护治理力度,要求到2006年洱海水质要恢复到Ⅲ类,2008年要恢复到Ⅱ类。为此,中共大理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2003年9月28日云南省政府大理城市建设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03]179号“关于加大洱海保护治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省“九湖”第五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积极主动,不等不靠,密切配合,狠抓落实,从此展开了新一轮的综合治理。通过近两年多扎实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完善了治理的思路,修订了洱海管理条例,理顺了管理体制,确立了洱海保护治理“六大工程”,创新了投融资机制,建立起重奖重罚、真抓严管的机制,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治理保护体系,洱海水质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2004年洱海全湖水质恢复并稳定保持在Ⅲ类,12月份达到Ⅱ类;2005年1至10月总体为Ⅲ类,其中3、5月达到Ⅱ类。洱海保护治理初见成效。
以此为契机,为全面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洱海保护治理目标,大理州将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规划》要求,在全面总结“十五”洱海保护治理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认真编制好“十一五”规划,做好项目优化储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洱海保护治理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同时继续加大“六大工程”的实施力度。“十一五”期间,将重点实施好环湖城镇区域性截污工程;村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工程;流域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工程;湖滨带生态恢复建设工程;洱海主要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工程,以及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等。
围绕既定目标,大理州各级各部门将真抓实干,扎实工作,有信心、有决心把洱海保护治理好,把一个水质良好、环境优美的洱海展现给大理和世界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