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遏制旅游景区(点)虚高定价、高额回扣行为,海南省发改厅日前下发《对游览参观点和特种旅游项目实行最高调控价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游览参观点和特种旅游项目门票价格水平实行最高调控价。 通知指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和特种旅游项目门票价格,由企业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制定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和特种旅游项目门票价格,由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分级管理。通知要求海南省物价局要建立旅游价格协调制度,将全省性质类似的景点、项目和有争议的景点门票纳入协调范围;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游览参观点门票原则上不得高于40元,并按质价相符的原则拉开差价;旅游景区(点)原则上实行一票制。 此外,海南省发改厅还对旅行社提取佣金的标准作了具体规定,提出旅行社佣金最高不超过票价的45%,并根据不同类别的景区和项目按一定比例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