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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靖边“变味”红色旅游涉案600干部
华商报(邓小卫)2005年11月25日:近日,记者从榆林市有关部门获悉,引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贺国强重视并批示调查的靖边县变味红色旅游,已经榆林市纪委派出的专案组调查结束,同时对全市机关干部公费外出旅游进行的普查也已进入尾声。 纪委将于近期公布调查结果。
9月23日,本报报道靖边县委组织部在干部培训中,组织人员外出到革命旧址参观学习,走“红色旅游线路”。但绝大部分机关部门和乡镇干部在外出时并未走“红线”,只是象征性地选了个别“红色景点”,有的甚至南辕北辙玩起了粤港澳游,仅9月份靖边县外出旅游的党政干部阵容就有600人之多,有的部门几乎一次性倾巢出动,致使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群众办事难上加难。这一打着“红色旅游”旗号的变相公费旅游,在当地党委的红头文件通知下也未能停止,最终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10月上旬,由榆林市纪委一名副书记带队的7人专案调查组进驻靖边,对该县所有参与外出旅游的党政部门进行调查。同时,榆林市纪委和市政府监察局又组成4个工作组,对全市12个区县以及市级机关展开了变相外出旅游调查。首先由各单位自查,后向当地纪委上报,工作组分别对其进行重点抽查,目前工作已进入尾声。
昨日,记者从榆林市纪委了解到,靖边变相红色旅游专案调查工作已经结束,待全市调查结束后,统一研究汇报,届时将向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上报调查结果。
据悉,榆林市纪委和监察局这次大规模的调查更主要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对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学习进行建章立制,规范各级审批手续,更加严格把关。
“变味”红色旅游相关整治:
抚顺:严查变味“红色旅游”
辽沈晚报2005年09月02日抚顺消息 (特派抚顺首席记者温俊勇)严禁少数单位以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参观为名,变相用公款旅游,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昨日记者从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抚顺市出台的此项规定,将有利于勤俭节约,减轻地方单位的负担。
抚顺市出台此项决定,是在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制止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的通知》和省纪委的有关规定基础上作出的。
通知中要求,各单位一律不准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舍近求远,兴师动众,组织党员干部变相公款旅游,更不准以教育为名借机到其它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组织学习参观活动时,不得随意安排与主题无关的活动。原则上在省、市内安排,可根据教育的需要适当安排人员;确需到外省市的,一定要严格控制人员。
“凡是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的,一律视为违纪”,抚顺市纪委一负责人强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组织者的责任。
江苏:参观学习原则上不出省
江南时报2005年7月26日 领导干部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参观本是提高认识的好事,可一旦“变味”成为“公费旅游”,便会祸害无穷。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纪委获悉,省纪委、监察厅近日联合发出《关于严格规范组织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参观活动的通知》,严格规范由单位组织的外出学习参观活动,坚决制止变相公款旅游的行为。
《通知》要求:凡单位组织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参观活动的,必须确定主题,制定计划,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组织学习参观活动原则上在省内进行,就近选择适当地点;出省学习参观的,要报请党委、政府审批;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延长日程、增加地点,严禁借机组织到其它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所需费用,一律由所派单位依照财务规定承担,不得向所到地方、单位转嫁负担,不得接受宴请和贵重礼品。违反上述规定,变相公款旅游、奢侈浪费、接受礼金礼品的,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违反规定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
省纪委、监察厅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公款组织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参观活动的监管。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实施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财政、财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章办事,坚决抵制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外出学习参观活动经费开支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此新闻共有2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