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四川网12月9日电 昨日,由四川省教育厅主办的“四川省县地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会”在绵竹举行。记者从此次会议上了解到,义务制教育均衡发展将作为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而取缔“择校风”,教育向农村学校及薄弱学校倾斜,将是十一五教育工作的重点。
经过调研,教育厅厅长涂文涛昨日在会上感叹:“我在一些乡村寄宿学校看到,孩子们生活的环境就相当于我上世纪60年代在城市求学的水准,甚至还要低。我那时至少能保证一个孩子一间床,但在这些学校里却无法办到。这些教育上的差距,严重影响了就近入学政策的执行,导致了‘择校热’并引发了教育不公平。这是我们的制度、政策出了问题。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多做雪中送炭,少做、不做锦上添花。义务教育是公益事业,均衡发展、达到公平要靠政策。”
会上,省教育厅正式向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十一五”期间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坚持县(市、区)政府为主、因地制宜、软件硬件并重的原则,突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两个重点,抓住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考试评价与招生制度改革和扶贫助学四个关键环节,努力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
对于愈演愈烈的“择校风”,涂文涛表示要坚决叫停。他指出,各市、县必须坚持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包括公办、民办和实施办学体制改革的学校,都不得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也不准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外语学校的小学、初中招生,经批准,可进行必要的外语口语测试,但不得进行其他方面的测试、考试和面试。
义务教育阶段不准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不准按学生学习成绩编排设置重点班和快慢班,不准举办“校中民办校”或者“校内民办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改为民办学校。
此次会议上,省教育厅向全省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记者获悉,四川省将首次设立办学条件最低标准,并规定新建和改建中小学的办学条件不得低于这一标准。省教育厅要求,各县(市、区)要制定限期改造计划,尽快使辖区内低于基本要求的薄弱学校逐年减少。“十一五”期间,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达标”。
即将出台的《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涵盖了班额、占地、教学用房、总体规划、卫生设施、建筑防火、楼梯设置等多方面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