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7日晚,因利用短信对一名女子进行“性骚扰”,一名男子被泉州警方抓获。有关方面称,此案为全省首例手机短信性骚扰案件,其中使用彩信进行性骚扰的形式在全国亦属首闻。
引子:
12月7日晚7时15分,泉秀街某酒店大堂。
泉秀派出所林副所长与一名民警穿着便衣,正悠闲地向大堂服务员点两瓶饮料。大堂外,另有三名便衣民警在随意走动,紧紧地盯着酒店附近的每一个可疑对象。
19时30分,目标准时出现,是从酒店内走到大堂的。他一袭整洁的白衣,全身打理得油光可鉴。看看表,拿起手机——
“喂,你还没到吗?我已经到了,就在大堂等你哦……我穿的是一身白衣服……”
离他只有三步之遥的林副所长已经心中有数,他把手中的饮料放回柜台,踱到该男子旁边。
“你的手机是137888×××××吗?”
“是啊……”那名男子一愣,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点点头。
“就是你!”林副所长猛地一吼,逼上前去,将该男子双手反剪,在大堂内外接应的其他4名民警也一拥而上,一举将该男子擒获,验证其手机号码,身份证无误后,押上警车,全过程不到5分钟。
据泉秀派出所介绍,该所已布控多日,此人正是一起彩信、短信、电话性骚扰案的嫌疑人马某飞。在此之前,此人不断用手机骚扰一名陌生女性达两个月之久。
带“色”短信来
杨小姐遭遇马某飞手机短信性骚扰纯属偶然。
9月间,杨小姐购买了一个手机新号码。没多久就多次接到一些陌生来电,都说是要找“郑医生”的。
直到接了马某飞的电话,她才晓得自己这个电话以前是一个医生在用。马某飞认识这名医生,而且知道这个医生家里比较富有,所以当杨小姐声称并不认识这名医生时,马某飞表示不相信,他在电话里说“郑医生这么有钱,不可能把手机卖掉的,你是他什么人拿着他的电话?”最后,他一口咬定杨小姐是郑医生的“小蜜”。
杨小姐觉得此人很无聊,出于礼貌向马某飞说了自己的一些情况,表明自己并不是什么“小蜜”。没想到从此马某飞就跟她“搭上了线”,给她带来了无穷的烦恼。
开始马某飞不定期地打电话给她,也只是聊聊天。偶尔还发几条短信息,内容也很普通,都是表示想增进友谊的。杨小姐并不在意,因为并不认识这个人,也没想跟他深交,每次都只是礼节性地回复。后来因为电话打得太勤了,杨小姐在忙的时候才开始不接他的电话,但并不觉得他有什么恶意。
没想到的是在10月份,马某飞发过来的短信就开始“变色”了。一开始有牵涉到部分性的内容,杨小姐觉得讨厌就把短信删掉而没有回复。马某飞却变本加厉,所发的短信一个比一个下流,全部是自编的粗话和秽语。杨小姐没有办法,只能是看到就删,置之不理。
受害者报案
但马某飞并没有就此罢休。虽然没有得到回应,他以为是“有机可乘”,开始频繁地打电话给杨小姐,有时候明知道杨小姐看到自己的手机号码就不肯接,故意换了一个号码来打,等杨小姐一接,就邀请她出去“开房”,都遭杨小姐断然拒绝。
最让杨小姐不能容忍的事发生在上周一个早晨。杨小姐刚到单位食堂准备吃早点,手机提示有信息,这回来的是一条彩信,内容不堪入目。一看号码,果然又是那个长期骚扰她的“137888×××××”。
电话即刻就到,是马某飞要验证一下她有没有收到彩信。杨小姐当即顾不得还在公共场合,大骂他变态。就有同事围过来问她怎么回事。一位同事在了解情况后告诉杨小姐,12月1日后有一个关于性骚扰的新法规颁布,建议她报案。
泉秀派出所郑所长接到杨小姐报案以后,迅速组织警力,专门调查了解。在接到报案的第二天,就从移动通信部门刷出该手机号码骚扰杨小姐的所有短信内容。同时查到了该手机号码系在晋江购买,登记人为马某飞,1976年出生,从身份证号码上看,是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人。
锁定目标后,一切就好办得多,公安机关开始布网。不知自己已在公安机关监控中的马某飞继续不断地发送短信、彩信,打电话骚扰杨小姐。杨小姐按照警方事先的布置,假意答应他在外面开房后,马某飞主动用彩信发来自己的肖像照,经公安机关检测,与网络上马某飞身份证上的照片一模一样。
骚扰者被擒
布好网,公安机关确定在7日晚“捕鱼”。
其实马某飞表现得更加迫不及待。在得知杨小姐终于“答应”与其见面开房后,马某飞几乎是天天打电话,最晚在凌晨0:30还骚扰她,下流短信、彩信更是越发越勤,表达自己“急切”的心情。
7日晚,杨小姐与马某飞“约定”在泉秀街某酒店大堂见面。见面前1个小时内,马某飞还打了至少3个电话,发了数条下流短信,催杨小姐“快点”。结果他等来的不是“梦中情人”,而是久候多时的民警,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审讯中,民警从马某飞身上发现了多款“有关用品”,看来马某飞是有备而来。
警方了解到,马某飞系武平县永平乡村民,高中毕业后在家赋闲,来闽南一带已两三年,无固定住所,无固定职业。他曾在厦门、泉州市区等地工作过,但工作时间都很短。除短信骚扰杨小姐外,在一个月内至少还曾发送同类淫秽短信给另外两个陌生号码。
目前此案已由警方审理完结,马某飞将受到法律制裁。
对话:
“我现在后悔了”
昨日,记者在看守所见到了在押的马某飞,他称自己没学过法律,如果知道(这事)犯法,肯定不会这样做,现在后悔了……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意识到自己发送的是淫秽短信吗?
马某飞(以下简称马):开始发送的内容都没有黄色的,最后发的有一点点那种性质。
记:你意识到这种行为犯法吗?
马:不知道,我没学过法律,如果我知道犯法肯定不会这样做,我现在后悔了。
记:你当时为什么会想到发送淫秽短信给陌生的女孩子?
马:我发短信给她是为了和她交朋友。其实这些短信内容不是我想到的,是一个摩的司机教我的。
记:你觉得发淫秽短信息,人家会和你交朋友吗?
马:……我以为她会喜欢。我觉得发送这种性质的短消息,可以更快地和她成为朋友。
记:之前你认识她吗?为什么急于想跟她成为朋友?
马:两个月前我刚刚失恋,我希望能交到新的女朋友。
记:骚扰人家出于什么目的?马:我觉得无聊。记:为什么一直骚扰她?
马:她没有明确表示反感,也没有明确拒绝我。
记:她回短信给你吗?
马:有,但不多。
记:什么内容?马:骂我变态,神经病。
记:那不是明确表示反感吗?马:语气上不觉得。
记:你有没有想到因此会进派出所?
马:没有,我不知道这犯法。
记:你以前进过派出所吗?
马:有,很早以前的事了。
记:什么原因?
马:我在追一个女孩子,不断打电话给她,她告我骚扰。
记:那个女孩呢,能联系到吗?马:放弃了,没再跟她联系。
深度分析:
如果遭遇“性骚扰” 可报警或起诉
法律对“性骚扰”说“不”
最近,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顺利通过审议。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这是我国首次将性骚扰列入现行法律的框架内。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因此明确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为进一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还明确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性骚扰”的形式
有关专家解释,“性骚扰”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这种性行为包括语言、身体接触以及暴露性器官。性骚扰造成生理、心理和感情上的伤害。
“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性骚扰”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
口头方式:以下流语言挑逗异性,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或色情文艺内容;
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异性身体敏感部位;
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但是,相关专家表示,虽然立法禁止“性骚扰”,但仍有一些问题没有涉及,比如“性骚扰”如何界定、如何举证、如何立案等,需要在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并制定相应的罚则。
泉州市侨经律师事务所林律师认为,性骚扰有四种形式:身体上的接触、语言骚扰、非语言的动作暗示、胁迫行为等,手机短信骚扰是属于语音骚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泉州市妇联进行了宣传,宣传材料中就包括防范“性骚扰”的内容。妇联相关人士说,妇女被性骚扰了,也可以向泉州市妇联反映,但是可以向公安部门和人民法院反映。
警方提醒,年轻女子接到陌生人打过来的电话,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搭腔,如有淫荡言语和威胁要马上报警。短信性骚扰事件如次数较多,性质恶劣的话,除治安拘留外,还可追加处罚。
针对杨小姐因买了旧手机号遭到骚扰的情况,警方认为,电信和移动部门有义务限制旧号码的流出,被注销的号码应当冻结一段较长时间后才能放出去,以避免此类情况再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