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解放碑王府井百货前的一三峡报刊亭,其正面销售的是各种报纸、杂志和游戏书籍;而靠公路的背面则“别有洞天”:三排书架上摆着封面为裸体女子的杂志和写真集,有的半裸、有的全裸。有不少学生模样的少年驻足观看。对此,女老板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书都是正规出版商出版的,书号都有,这都是人体艺术,有啥子
嘛!”(《重庆晨报》8月14日)
裸女写真杂志被摆在报刊亭里闹市叫卖,老板言之凿凿地称都是人体艺术,是大煞风景的庸俗叫卖,还是果真在兜售艺术?是变相的色情传播,还是无关痛痒的普通买卖?人体艺术泛滥至此,咋看咋像是挂“艺术的头而卖人体的肉”,嘴上喊着艺术,其实骨子里想的还不是靠裸女勾引路人的眼球,掏别人口袋里的钱装进自己的腰包。显而易见,艺术的成份并非如女老板鼓吹的那样纯正,真正的价值并不是艺术推广那么简单,是唯利是图的牟利心理在作祟。可以预言,赶来观赏、购买写真杂志的人必将络绎不绝,因为这些东西最能引发好奇、勾起欲望,也最能让人心神不宁、身不由己。尤为可怕的是“有不少学生模样的少年驻足观看”,这些名为艺术、实为色情的裸女写真极有可能戕害祖国的花朵。
关于艺术与色情之间的界限,从本世纪之初刘海粟与孙传芳的争论开始,也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如何具体区分,时至今日依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如果以健康的心态、真诚的心灵来面对人体艺术,不是不可以,不是不值得推广,我们没有理由反对和抵制。问题是,以表现人体的美感为出发点的人体艺术,被过分暴露人体器官的色情图片取而代之,多数人在接触裸体写真时,并不是从人体美学、人体生理构造、人体功能等的角度来寻求艺术。裸女写真,不过是为了刺激人体感官来激发路人的购买欲望,并不能给人正确的性引导和性认知。
裸女写真走进寻常街头,人体艺术当街叫卖合适吗?相信每一个有认知能力的人都不难做出回答,都不难做出正确的是非判断,都希望打击色情来净化生活环境。只是,看看女老板理直气壮的架势,我们又力不从心、无可奈何。裸女写真等书籍摆在大街上疯狂叫卖,尽管有伤大雅、影响极坏、危害极大,但因这些写真集是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因人体写真属于“人体艺术”,而不属于非法出版的淫秽书刊,政府机关无法可依就无权查处,只能任其叫卖。事实上,政府机关也的确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听之任之。
但是,因人体艺术和色情图片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因对它们之间微妙的关系难以条分缕析,因目前尚未出台什么相关的管理规定,我们就真的要无所作为,就真的无计可施吗?就要任色情文化泛滥成灾吗?就要让青年一代饱受毒害吗?有人利令智昏、惟利是图倒也罢了,如果政府也一推了之,则未免过于轻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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