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月26日,美国众议院军事委员会主席邓肯·亨特、国际关系委员会主席亨利·海德、小企业委员会主席唐·曼祖罗3位大牌共和党议员对联想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交易质疑,要求美国商务部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此项交易是否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继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和香港和黄公司之后,中国知名企业的海外行动再次笼罩在《埃克森-佛罗里奥修正案》的阴影下,联想股价也因此出现波动。 中国企业已经 掀起了“走出去”的高潮,并且得到了各级政府的明确支持;除了港澳之外,美国可能是最受中国企业青睐的海外投资东道国了。这既因为美国有着全世界最大的单一国家市场和发达的技术、便利的基础设施,也因为美国不仅法制完备、社会稳定。但所有这一切绝不意味着外资在美国投资没有任何来自官方的政治性风险。 无疑,质疑联想和IBM交易的3位美国议员都对中国有着很深的偏见,他们对联想-IBM交易的指责也不乏荒唐,因为IBM个人电脑中的所有零件早已在中国和其他地区大量生产,无需借助工业间谍手段窃取,正因为如此,美国信息技术协会总裁哈里斯·米勒才会对美国某些头面人物对这笔交易安全性的担心感到惊讶。 但美国官方严厉审查外资并非少数孤立的个人行为,而是已经为此制定了相当系统全面的法规。根据美国《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力法》第5021节(即《埃克森-佛罗里奥修正案》),商务部外国投资委员会有权禁止有损美国国家安全的外资对美国企业的并购,而且可以不经法院审判,成为悬在外国对美直接投资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联想-IBM交易之前,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行动已经数次因为政治原因而受挫:如1990年2月,美国商务部外国投资委员会援引《埃克森-佛罗里奥修正案》,勒令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限期退出收购美国MSMCO航空公司。 我们固然可以嘲笑亨特、海德和曼祖罗3位先生被偏见蒙蔽了双眼,但我们不能否认,根据国家安全标准严格审查跨境交易是一国政府的权力,更是对国家负责任的表现,我们不能将本国技术进步的希望过多地寄托在市场化的技术转让途径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