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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志建:“一国两制”体现最大的包容与和谐 |
| 日期:2005-12-18 17:23:00 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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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澳门12月18日电 记者曾坤报道: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六周年之际,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主任白志健撰写文章,从总结澳门“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基础上,深刻论述党中央提出的建立和谐社会的科学性、重要性。
文章指出,“一国两制”是建设澳门和谐社会的集中体现,也是实现澳门社会和谐的成功实践,完全符合澳门全社会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文章说,“一国两制”是中华民族“和而不同”的文化精髓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中的创新和发展,是最大限度的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兼顾各方利益的一种包容与和谐。无论是通过和平谈判中葡两国最终签署我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协议,还是内地与澳门人士共商回归大计,制定澳门基本法,无不体现了这种精神。可以说,“一国两制”方针的制定,体现了最大的和谐精神。
文章认为,既然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都可以包容在一起,那么,把澳门建设成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包容共济、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实现在国家宪政基础上“两制”之间的和谐,政府与居民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不同族群之间以及不同信仰的信众之间的和谐,就更是实践“一国两制”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构建澳门和谐社会,不仅是澳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澳门“一国两制”事业的具体体现。
文章说,澳门回归祖国后,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实行“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就是“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从而实现整体上的和谐。从根本上说,建设澳门和谐社会是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澳门基本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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