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铅山讯记者艾世民报道:28日,记者从铅山县卫生局了解到,铅山县青溪镇中心卫生院医师占世东在无医师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患者杨小福实施阑尾炎手术,发生医疗事故,导致30岁的患者杨小福死亡。据悉,截至记者发稿时,医患双方已达成协议,青溪卫生院赔偿患者家属20万元。 12月16日下午,铅山县青溪卫生院对患阑尾炎病人杨小福进行阑尾切除手术。手术由占世东、王富君两名医师施行,并用60毫升利多卡因进行局部麻醉。当医师找到阑尾进行阑尾血管结扎时,患者出现全身抽搐,占医师嘱咐护士注射安定10毫克。之后,占医师在切除阑尾进行缝合时,患者又出现抽搐、口吐白沫等状况,医师立即为其输氧,尽快结束了手术。手术后,占医师发现患者呼吸心跳骤停,立即组织抢救,并送往铅山县人民医院抢救。17日下午,杨小福因抢救无效死亡。 铅山县卫生局给县人民政府的汇报材料中有如下陈述: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利多卡因中毒所致,所采取的处置措施不当;手术室条件欠缺;医疗文书欠缺,无专业麻醉人员等。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方负全部责任。 铅山县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青溪卫生院医务和管理人员分清责任,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及经济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