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这里说的苏州,是泛指以太湖为中心的江南一一即“下有苏杭”地区而言。同样,广州也不仅是指番禹一城,而是说秦汉以来广州郡这个大范围,香港当然也包括在内。而且,由于它是一个自由港,五洲四海的山珍海味,无所不备,菜看之精美,自不待言。 可是,我在香港却往往食不下咽,还常常因为我这一人向隅,举座为之不欢。原因是童年我曾生过一场大病,医生说要忌油荤,我们家乡又是鱼米之乡,顿顿非鱼即虾,半年病愈之后,大概是条件反射作用,从此,见到鱼虾海鲜就作呕。以后还扩大了禁忌的范围,连牛羊肉乃至不常见的其他珍味,也不下箸了。 一九三一年我第一次到香港,还因此做了一次“大乡里”。下榻东亚酒店后,茶房间我要吃点什么,我看菜单尽是鱼腥海味,就要了一份扬州炒饭,以为这是江苏味的蛋炒饭之类。端上一看,里面却有不少虾仁、海鲜。不吃,又怕茶房白眼,只得锁上房门,把它倒在脸盆里,想冲走完事。结果把洗脸盆堵塞了,急得满头大汗,好不容易再一粒粒挑出来,送进了马桶。忙了半夜,饿了一宵。 一九三九年再到香港后,我就借故要熬夜,中午起不了床,不参加宿舍的伙食团。起身后,往往到间道一家素菜馆去就餐,有时则到对门的士多购一瓶豆乳(牛乳也在我禁忌范围之内)两块面包充饥。 后来,张竹平开设大华饭店,出售江浙面点,大大给我以方便,我成了它的常客。有些新交的朋友,不知道我有这个恶习,不只一次请我到香港仔酒家赴宴。满桌海鲜,我一个也不能举箸,使主人十分尴尬,只能添叫几味鸡、蛋之类归我独享。 当时,报馆在午夜十二时供应一次消夜,大概总是肉丝汤面之类。对于值深夜班的,还每天发给第二次消夜费两毫。那时利源东街小食店里的一盘炒面,代价不过一毫多,一杯“上”咖啡只要五个仙,两毫是可以吃一顿了。我和马廷栋、李侠文几位,往往自己多掏几毫,叫一益虫草蛇鸡,烤几片面包。有时还轮流作东,买一挂龙牙蕉之类共享。回忆这些事,犹如昨日。 我和在香港大学任教的许地山先生不时医谈。我们第一次共餐,却发生了很不“愉快”的事,他叫的菜,我都暗暗摇头,我点的菜,他也频频皱眉,原来,他是不吃猪肉和鸡鸭的。他的夫人周女士是我师大的同学,在一旁打趣地说:“在这个切身问题上,你们是永远不能合作的了。”许先生比我大十几岁,是五四初期的名作家,他和冰心女土齐名,在郑振铎接编后的《小说月报》上,他以“落华生”为笔名发表的作品,我曾篇篇拜读过。在香港这段时候,他似乎很有兴趣用西洋心理学研究中国的扶乩,和我漫谈过多次,并说他曾试让一个女仆随便在他书架上拿一本书,却恰恰是他急于翻阅的。惭愧的是我对此道一窍不通,始终莫名其妙。总之,以后我们再在一起吃饭,就只吃西餐,以便各得其所。 后来,和夏衍聚餐,也发生过类似的情况,他不吃两足的动物,也不吃烧熟的瓜果,而这些,却是我狭窄的食品范围的主要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