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12月31日电(张博文 邓苏勇)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文地中队队长宾士迎酒后驾车并殴打路人致伤,严重违犯公安部“五条禁令”,近日被免去交警中队长职务,并被辞退。
宾士迎,男,今年32岁,中共党员,二级警司,原博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名提拔不久的中层领导干部。11月26日,宾士迎在玉林市委党校进餐时喝酒。酒后亲手驾驶一辆机动车,在路上还欧打路人致伤。事件发生后,宾士迎驾驶机动车辆返回博白被群众举报,经过公安机关深入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作为一名公安交警中队队长,宾士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重违犯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违反人民警察工作纪律,在当地广大干部群众造成了恶劣影响。12月27日,博白县人民政府正式下文,同意博白县公安局报来的《关于辞退宾士迎同志的请示》,决定对宾士迎予以辞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