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南宁市
已婚有家室的周某为骗取钱财,谎称要娶同居女友吕某为妻,并买了一张假房产证谎称要把一栋楼房过户给吕某,吕某信以为真,此后,周某以办房产过户和购买车辆购置费为名,前后诈骗吕某6100元。
近日,周某涉嫌诈骗罪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
2005年11月10日,经人介绍,已婚的钦州市人周某在南宁认识了防城港市已离异的女子吕某。一开始,周某常常叫吕某到其所开的发廊玩,并有意想叫她到发廊来做工,但吕某不愿意。周某骗吕某说自己已离婚了,想娶她为妻。吕某信以为真,不久,两人同居了。周某为了骗取吕某的信任,就骗她说在钦州市沙埠北居委会向屋村有一幢5层半的楼房,并假称愿意将这栋楼房过户到她名下,吕某对此深信不疑。
2005年11月15日,周某向吕某索要了“房屋过户费”1500元。不久,周某花钱买了一本假的房产证来应付吕某。
2005年11月18日,周某打电话给吕某,骗她说现在他在桂林买了一辆客车,但没有路费回家了,吕某马上将600元汇到周某的农业银行的卡号里。
2005年11月20日,周某谎称新客车还没有入户,入户时需要一大笔钱来交汽车购置税等费用,并说由于刚买了新车手头上的资金不够,想要吕某“资助”一下。
2005年11月20日15时许,吕某将4000元现金给了周某。因总不见周某开客车回南宁,吕某开始怀疑周某,后来她发现周某给她的房产证是假的,遂于11月25日报警。当日下午,周某被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