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泛珠合作网讯 华南四省(区)海上搜救联席会议在海口结束。海南、广东、广西、福建四省(区)海事、救助以及海洋渔业等相关单位审议通过了《四省(区)海上搜救协作规则》,并就建立海上搜救激励机制、举行联合搜救演习等事宜进行充分研讨。 《规则》规定如发生以下情形:尚不能确定遇险的具体位置的险情、发生在本搜救责任区但搜救力量不足需要他省(区)协作、发生在本搜救责任区但通过与他省(区)协作可有效快速化解险情、发生在省(区)相临海域的险情由于搜救基点的漂移需跨辖区搜救、出现海上污染可能危及他省(区)的险情等,可以要求启动四省(区)海上搜救协作程序。(编辑:农曼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