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速行驶引发交通事故并导致死亡的,去年居死亡事故原因首位。”昨天(8日),笔者跟随省交管局到清远交警高速公路大队采访了解到,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在京珠高速清远段上开快车的状况令人惊心。 800多公里仅用3个半小时 昨天上午,在清远交警高速公路大队交通违章罚款专用窗口前,笔者看到不少群众手持着交通违章处罚通知书前来办理确认手续,接受交警部门发出的罚款决定书。10时许,深圳一沈姓车主来到窗口,原来,在10月上旬时,他开着车途经京珠高速清远段时,时速竟达到203公里,被车载测速仪拍摄下来,交警随即通过邮政速递将违章处罚通知书寄给了他。窗口民警问沈先生为何开车这么快?沈先生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开快车,习惯了。”他还说曾经从深圳至湖南长沙,800多公里的路程仅用了3个半小时,与正常情况下的8个小时相比,时间缩短了一半,真可谓“要快不要命”。 最高全程平均时速200公里 省交管局工作人员介绍,2004年全国因机动车超速行驶而引发交通事故导致18401人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7.2%,居死亡事故原因首位。 清远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所管辖清远段日均车流量从每日6000多车次增加到每日3万多车次(节假日更达到5万多车次)。 据了解,该路段自实行电子警察查处超速违法以来,每个月平均测得超速车辆为6284辆,占每月车流量的0.81%.清远交警高速公路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在查处的超速车辆中,车速最高的是一辆奔驰牌小轿车,全程平均时速达199km/小时;而超速违法次数最多的是一辆广州车牌的丰田小轿车,从今年5月到9月5个月内超速高达3 6次,该车辆平均1个月超速超过7次。 根据清远高速公路大队的统计数字显示,从今年1月到至今,超速达到5 0%以上的车辆共有768辆次,占超速车辆的1.06%.但在实行电子警察雷达测速工作后,京珠高速公路广韶段车辆行驶速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交通事故也随之大幅下降,今年1—11月份该大队管辖的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4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3 5%、17%、7%、27%。(编辑:谭礼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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