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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抽查公告 |
| 日期:2005-12-19 来源:福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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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集美区公安消防大队决定从11月15日起至2006年2月28日,对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抽查的范围和内容公告如下: 一、抽查范围: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展览馆;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3、其他与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活动的单位(场所)。 二、抽查的内容:1、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2、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4、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5、单位的消防组织、消防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及消防案全逐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6、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及消防知识应知应会情况。 集美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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