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福州12月23日(记者 许雪毅)历时3个月,福建沿海二期32座航标于日前改造完工,全面恢复正常工作状态,顺利移交上海海事局,至此,福建北部沿海及其港口已有75座地方航标移交上海海事局管理,区域内的航标助导航水平不断提高。这是记者从22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本次移交并改造完成的地方航标分布于福州港松下港区、海坛海峡及兴化湾水域,共32座,其中灯浮标18座,灯桩9座,弹性灯桩1座,导标4座。2005年8月26日,福建省交通厅、福州市人民政府、上海海事局在福州签署交接协议。此后3个月里,上海海事局福州航标处克服秋冬季节的恶劣气候和海况,在11月底前全面恢复了上述32座航标。 接收航标得到了高标准的改造。上海海事局在灯浮标和灯桩上分别选用了当今最先进的冷光源灯器和性能可靠的进口航标灯器,能源全部采用环保优质的太阳能或波浪能。不久的将来,上海海事局还将在此基础上实行遥测遥控技术。移交后,上海海事局将承担起上述航标的日常巡检、补给和维护工作,并履行所属水域的航标行政管理职责。作为东海海区公用干线航标的主管机关,上海海事局拥有专业的航标管理和维护队伍,将大大改善福州港新港区(原称江阴港区)和松下港区航道的助导航现状。 长期以来,由于经费上、管理上等多方面的原因,上述地方航标得不到正常的维护和管理,大部分航标不同程度地失常,基本失去了航标的应有作用,有些甚至还成了航道的障碍物,航海界反映十分强烈。 为了改变福建沿海的航标现状,保障辖区航海安全,促进地方港口经济发展,在交通部海事局和福建省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2004年5月,福建沿海一期地方航标--福州港闽江通海航道的43座地方航标顺利移交上海海事局。本次移交的是第二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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