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和巴基斯坦将逐步把包括纺织品、芒果在内的首批52种产品关税削减到零。这将给福建省企业带来全新的市场机会。 根据中巴自由贸易协定,双方将分梯次降低关税,最迟在2008年1月1日前对1253种商品实施零关税政策,其中,巴方对中国的降税商品486种,主要是一些机电产品和有机化工品。这些关税优惠安排将给福建省的优势产品,如纺织品、机电产品的出口等带来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但目前企业对自由贸易区的关税优惠安排了解不多。“中巴优惠贸易安排”于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可福建国检局辖区尚无企业申请“中巴优惠安排”项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出口企业应认真关注,及时调整明年的出口战略;政府部门也应积极引导,帮助企业开拓巴基斯坦市场。 (记者 郑光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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