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福州12月29日电(记者康淼)《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该办法规定,福建省将每年组织一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高技术企业和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的其他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成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管理办法》,企业要申请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除了销售额上的硬性要求外,还必须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领导层要重视技术中心工作,研究、开发、实验条件完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专职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不少于30人。《管理办法》同时规定,申请的企业必须上年度盈利、并在认定前两年内没有确定的偷漏税、重大安全质量和环境事故等行为。 福建省经贸委副主任张金铸29日表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是以企业为主体,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竞争能力,在行业或产业集群中起重要导向作用的示范体。福建省对于经过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将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 福建省还设立了评价标准,将每两年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一次评价。由福建省经贸委组织专家或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于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福建省将撤销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考评为优的企业,福建省有关部门将给予表彰奖励。 张金铸说,福建省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很重视,迄今认定了九批共10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其中有7家是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这些企业是福建省主要行业和产业集群的龙头和骨干企业。这100家企业近6成集中在福州、泉州和厦门。从行业分布来看,机电行业20家、轻纺38家、电子21家。 据统计,2004年福建省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1288亿元,比上年增长68.48%,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19.6%,实现销售收入利润96.4亿元。这些企业共开发新产品5555个,其中1171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投入技术开发费用37.22亿元,比上年增长27.25%。 另据介绍,去年福建省共有15%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而这些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全部实现盈利。(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