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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酒业新闻网讯 从近日起商务部门将加大对酒类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双节期间放心饮酒。
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实施,各级商务部门据此将重点加强对酒类批发、零售场所的检查。此外,还将规范对“酒类流通随附单
”的使用。酒类经销单位购销酒类商品要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严格的酒类购销登记制度,要详细记载出入库、进货来源、销售去向、数量、时间,做到“单随货走,货单相符”,防止不按要求填写,一单多用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市民若在买酒时怀疑其质量,就可以要求经营者出示“随附单”。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也便于执法部门迅速找到销售源头。
此外,从明年起,若经营者违反《办法》向未成年人售酒,若情节严重,将被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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